| 单位黑名单 |
| 一、2004年3月3日,在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3年度省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、定点零售药店年审考核情况的通报中,对个别“两定点”单位不能认真落实医疗保险“协议”有关规定,出现一些严重违规行为,因此取消了四家定点医疗保险、定点零售药店资格。名单如下: |
| 1、河北省中医院 (因整改工作效果明显,达到预期目的,于
2004年7月12日恢复其定点资格) |
| 2、中电系统工程第四建设公司医务室 |
3、河北中医药研究院医院 |
| 4、石家庄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仓安路药房 |
| 2004年8月25日,对石家庄乐仁堂有限公司机场路药房因严重违规行为(串换药品)通报批评并取消定点资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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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我中心医疗监督科在2005年5月27日对综合医疗机构进行例行现场检查时,查出省二院职工李军(新参加工作,未参保)冒名石家庄飞机制造厂闫子如在省二院耳鼻喉科住院治疗一事,经对患者当事人及相关病历进行核实确定,确认李军(闫子如女婿)因病借用其岳父医保卡进行输液治疗,此做法严重违反了有关医保规定,造成极坏影响,依据此事实和相关医保处罚规定,拟对省二院耳鼻喉科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理:
(一) 省二院通报批评,取消本年度评先进资格。
(二) 省二院耳鼻喉科给予停机整顿三个月的处罚。
(三) 石家庄飞机制造厂闫子如违反医保规定随意借医保证卡给他人使用,停止其使用医保卡半年。
(四) 取消省二院耳鼻喉科护士长印丽霞、主管医师何强本年度医保服务资格。
(五) 所发生的所有冒名费用责令省二院从医保微机中全部退出,按自费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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